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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 般 管 理 顾 问 服 务 网 站 现 已 投 入 服 务 , 顾 问 公 司 可 经 互 联 网 进 入 此 网 站 登 记 列 入 效 率 促 进 组 的 一 般 管 理 顾 问 公 司 名 单 。 已 登 记 的 公 司 也 可 通 过 此 网 站 更 新 公 司 简 介 与 联 络 资 料 , 上 载 公 司 小 册 子 及 有 关 顾 问 服 务 的 刊 物 。 各 局 / 部 门 均 可 利 用 政 府 内 联 网 取 得 这 些 资 料 。
有 关 详 细 的 登 记 程 序 , 请 参 阅 用 户 指 南 。
新 登 记 条 件 及 登 记 程 序
申 请 登 记 的 条 件 如 下 :
公 司 业 务 范 畴 在 于 提 供 一 般 管 理 顾 问 服 务 , 例 如 政 策 及 策 略 发 展 、 机 构 组 织 检 讨 、 变 革 管 理 、 私 人 机 构 参 与 公 共 服 务 、 业 务 流 程 重 整 、 服 务 表 现 管 理 、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、 顾 客 服 务 或 价 值 管 理 等 ; 而 且
公 司 已 根 据 《 公 司 条 例 》 ( 香 港 法 例 第 32 章 ) 注 册 或 持 有 税 务 局 局 长 发 出 的 有 效 商 业 登 记 证 。
更 新 登 记 资 料
为 确 保 公 司 在 登 记 后 仍 符 合 登 记 条 件 , 已 登 记 的 公 司:
应 更 新 登 记 所 有 资 料 。 提 供 最 新 的 资 料 有 利 于 政 府 各 局 / 部 门 接 洽 具 备 合 适 经 验 / 专 长 的 公 司 。 如 有 必 要 , 已 登 记 的 公 司 可 以 随 时 经 上 述 网 站 提 交 最 新 资 料 ; 如 公 司 已 不 再 提 供 一 般 管 理 顾 问 服 务 , 也 应 通 知 效 率 促 进 组 。
必 须 在 商 业 登 记 证届 满 日 期 前 三 个 月 内 续 领 并 送 交 效 率 促 进 组 。 延 误 提 交 有 效 的 商 业 登 记 证 有 可 能 导 致 公 司 从 登 记 名 单 中 除 名 。
其 他 政 府 部 门 选 用 一 般 管 理 顾 问 服 务 时 , 亦 将 参 考 已 登 记 公 司 所 提 供 的 资 料 。 如 有 查 询 , 请 联 络 效 率 促 进 组 支 援 小 组 ( 电 话 : 2810 2565 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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